《易经》第五十七卦 巽 巽为风 巽上巽下 ; q5EInO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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巽:小亨,利攸往,利见大人。 %`r1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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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重巽以申命,刚巽乎中正而志行。柔皆顺乎刚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 MJM^Mz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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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随风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 %%Sys58_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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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进退,利武人之贞。 _FDlvk/8
象曰:进退,志疑也。 利武人之贞,志治也。 !lWr,`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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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二:巽在□下,用史巫纷若,吉无咎。 ]I~Bj
象曰:纷若之吉,得中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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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频巽,吝。 xkdb!,^w
象曰:频巽之吝,志穷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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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:悔亡,田获三品。 43Xa-Y8#'
象曰:田获三品,有功也。 y.2\/|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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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五:贞吉悔亡,无不利。 无初有终,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,吉。 9vig|v[T
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 L#"5>1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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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九:巽在□下,丧其资斧,贞凶。 ;TNrkbO(c
象曰:巽在□下,上穷也。 丧其资斧,正乎凶也。 )|]KM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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