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/~jv|,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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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_A)y,S^U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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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 ye2e/Ns.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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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 ;jGUb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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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 L]C5RR
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TT%@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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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,yW\7X$Vc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b@I"q)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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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 M5=y!-%
象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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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 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 <'QHM"tsx
象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 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 %c; p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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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 O?<s;;
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 U>J>Lc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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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 iV|ZDVxV7!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 (C ffd<\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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